跳到工资台

直签还是劳务派遣,先核对三个主体和合同条款

判断一份用工是不是劳务派遣,先看三个主体:劳务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、被派遣劳动者。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)适用于这种三方用工关系,不是所有用工都按它处理。

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原文(中国政府网,国务院公报)

先分清三个主体

第二条写明,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,企业(文中称用工单位)使用被派遣劳动者,适用本规定。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,基金会,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,也依照本规定执行。

  • 劳务派遣单位:经营派遣业务的单位。它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,支付报酬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(第五条、第八条)。
  • 用工单位:实际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单位。它要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(第十条),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(第九条)。

再看用工形式是不是派遣

第二十七条写的是,用人单位以承揽、外包等名义,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,按照本规定处理。

规定同时排除了两类情形。第二十六条说明,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,或派往家庭、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,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。

如果用工单位使用的是被派遣劳动者,还要核对两项限制:

  • 第三条规定,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。文中所说临时性岗位,是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。
  • 第四条规定,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%。用工总量是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,加上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。

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看哪些条款

劳动合同:第五条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。第六条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。

劳务派遣协议:第七条列出十三项必须载明的内容。读合同时,先找这几项:

  • 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,以及工作地点
  • 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
  • 按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
  • 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
  • 工伤、生育或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
  • 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
  • 经济补偿等费用,以及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
  • 违反协议的责任

这篇文字的边界

本文只依据上述规定的文本,说明三方主体和劳动合同、派遣协议中的条款。它不判断某一具体用工是否合法,也不对个案作结论。规定是否经过后续修改,文中没有核实,阅读时以国务院公报刊载的文本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