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资总额中的计件、计时和津贴补贴怎么界定,工资支付记录要写什么
计件、计时和津贴补贴,国家统计局怎么界定
工资总额统计和会计核算使用的口径,见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。这份规定把工资总额分为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等部分,其中与计件、计时和补贴有关的三类定义如下:
- 计时工资:按计时工资标准(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)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(第五条)。
- 计件工资: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(第六条)。
- 津贴和补贴: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,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的物价补贴(第八条)。
工资支付记录要写什么
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六条规定,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、时间、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,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。同一条还规定,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。